
歐盟零毀林法案(EU Deforestation Regulation)簡稱EUDR。歐盟認為,歐盟是毀林和森林退化相關商品的主要消費區域,而毀林和森林退化是氣侯變化的主要驅動因素。希望通過此法案的實施,大限度的減少歐盟對全球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的影響。
2023年6月29日,歐盟零毀林法案(EU Deforestation Regulation) Regulation (EU) 2023/1115正式生效,取代之前的EUTR - Regulation (EU) No 995/2010,過渡期為18個月,將于2024年12月30日強制執行。該新法規將影響與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有關的產品在歐盟市場上的供應和出口。
歐盟是毀林和森林退化相關商品的主要消費區域,而毀林和森林退化是氣候變化(占溫室氣體排放量的 11%)和生物多樣性喪失的主要驅動因素。歐盟希望通過該法案的實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歐盟對全球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的影響。
項目介紹
一、歐盟零毀林法案(EUDR)產品范圍
EUDR將產品范圍從林產品擴展到了農產品,涉及農業、食品及制造等各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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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相關的衍生產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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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歐盟海關代碼清單,法案規定了每類商品中,哪些產品包含在范圍內。在默認情況下,這意味著不列入上述海關清單的產品或商品,將不受該法案監管。
二、歐盟零毀林法案(EUDR)實施時間線
EUDR自2021年11月提案以來,已于2023年6月29日正式生效,將于2024年12月30日強制實施,微型和小型企業放寬至2025年6月30日。
三、歐盟零毀林法案(EUDR)所涉及土地的定義
新規中規定,砍伐森林所得到的土地,是指大于0.5公頃并且該土地之前種植了至少3棵超過5米的樹,并且樹冠覆蓋率超過10%。
注:樹冠覆蓋率是區域內樹冠垂直投影面積占區域內土地總面積的百分比。
當滿足上述條件的森林土地,改變使用用途為商業用地后,其所產的產物一律屬于“森林無害化”的商品,將受到約束。并且,EUDR新規還特意強調了,造成森林毀壞的原因,不論是人為還是天災,都算作在內。因此也堵截了很多人為燒毀森林的動機。
四、歐盟零毀林法案(EUDR)涉及的責任主體
新規中,對于責任主體的認定,非常嚴格,可以說不論你處于交易的哪個環節,進口,加工,銷售,出口等,都有義務履行EUDR的責任;且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主體。
舉個例子,企業A從外國進了一批木材生產家具,隨后將家具賣給了個人中間商B,B又將這批家具中的部分賣給了公司C作為辦公家具。這個過程中,ABC都需要確保交易的木材符合EUDR的規定。
五、新規禁令
新法案規定,森林砍伐(含森林退化)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換言之,2020年12月31日之后的商品不得產自于遭受森林砍伐(或森林退化)的土地。
六、歐盟零毀林法案(EUDR)盡職調查
整個EUDR的實施其實是比較復雜的,這當中涉及到品種,責任主體和新規執行的時間,都會有復雜的重合交織的地方。比如,一個產品中,含有兩種EUDR的相關產品,如何認證?以及,涉及到中小企業,和大企業的認定時間不同的問題,如果一個產品中部分是小企業生產的,部分原料來自大企業,那么又如何認定?這些問題,官方明確表示,不會就每一個產品出臺具體的手冊,因此實際當中,盡職調查的專業度很重要。
目前,對于新規的合規性調查,歐盟把這個難題交給了所涉及產品的企業進行”自證“,也就是說所有范圍內產品的企業需要自己進行一個盡職調查,其所采用的或者購買的原材料產品,是否符合EUDR的標準。企業需要收集信息,做出風險評估,需要每年做出一次評估,一旦歐盟當局提出要求或質疑,企業必須立即提供這些材料(并且需要將這些材料保存5年)。
新規還闡述了其他的風控需求,比如第三方調研及審計,小企業證明文件,提供額外的信息和證明材料等。
七、違規的后果
當企業的產品只要出現在歐盟,但是又不符合EUDR,那么企業將會面臨以下的處理:
歐盟將要求企業立即整改
責令立即使不合規的產品離開市場(包括但不限于,召回,銷毀,捐贈等)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企業及時做出了改正的措施,仍然會將面臨巨額的罰金(罰金必須在至少4%的年營業額):
罰金會根據對環境的影響和產品貨值決定。如果是再犯,罰金會增加。
沒收違規的產品。
沒收違法所得。
12個月內將會不再得到任何政府資助或采購項目。
暫時禁止企業進入歐盟市場。
企業將不得再使用簡化的盡職調查程序。
從以上的懲罰措施看,處罰的力度非常的大,意味著企業的違規成本很高,因此歐盟企業按照法規辦事的意愿非常高,幾乎太可能出現因為利潤而冒險的行為。